自营会员(个人)服务协议
甲方(姓名): 中文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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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自编70号楼
邮编: 510260
法定代表人:李正希
电话:020-89160888 传真:020-89160999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64号)、《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197号)、《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中心)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中心)会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甲方在乙方
平台开展业务需成为乙方会员,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事项
1、甲方获得乙方自营会员(个人)资格;
2、甲方在乙方交易场内进行碳排放权交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