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甲方通过乙方的交易系统下达交易指令,完成交易。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接受并忠诚执行甲方下达的交易指令,进行交易标的和资金的清算与交收;接受甲方的成交及交易账户和碳排放权账户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对账单(有些需按照相关规定收费);担任甲方的交易结算资金
会计记账主体;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监管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甲方修改交易账户交易密码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甲方可在交易完成后向乙方查询该交易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交易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甲方逾期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甲方选择在乙方进行交易时,其交易账户内的资产即同时存管在乙方,甲方的所有交易均通过乙方的交易系统进行。
甲方如需要撤销在乙方处的交易帐号,须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乙方的具体规定执行,同时通知丙方。
当甲方交易账户出现
买卖异常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资金存取
甲方成功签约后,可通过丙方柜台(具体服务渠道由丙方安排)办理银行资金账户资金存取业务,通过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柜面服务等方式(但应按照丙方的要求在丙方柜台办理签约手续)和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统办理交易结算资金转账业务。甲方在乙方服务渠道办理交易结算资金转账业务,无需校验甲方在丙方设定的密码或预留印鉴。甲方在乙方渠道发起交易结算资金转账交易,乙方交易系统确认甲方账户名、登陆密码、出入金密码、CA证书(如有)一致后,将该业务请求发送给丙方,丙方应严格执行乙方送达的业务请求内容。甲方在此确认,凡乙方按交易系统确认甲方账户名、登陆密码、出入金密码、CA证书(如有)一致后,向丙方系统发出的甲方业务请求,均视为乙方已获得甲方的有效授权,并保证甲方通过乙方的交易系统发起的业务请求信息真实有效。丙方收到后应按照该请求划款,无需校验甲方在丙方设定的密码。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无过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交易结算资金的取出,只能通过乙方交易系统发出指令由其在乙方开立的交易账户转入其在丙方开立的同名银行资金账户,再通过银行资金账户办理资金的提取和划转。
甲方交易结算资金的转入,只能在丙方通过票据、现金等方式先将资金划转或存入甲方开立在丙方的银行资金账户,再通过乙方交易系统发出指令转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同名交易账户以便进行交易。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的权利。甲方办理资金存取业务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丙方必须及时办理。乙、丙双方提供转账服务的时间应遵循乙方交易日的营业时间。乙、丙双方如优化服务,延长转账服务时间的,以双方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为准。
甲方提取其交易结算资金只能回到其在乙方签约的银行资金账户,再从银行资金账户中提取或支付。
甲方通过丙方进行交易结算资金转出时,应符合丙方的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