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参与
全球碳市场中有90%以上的交易品种是
碳期货等衍生品,碳金融市场的工具和产品创新也备受各方关注。在国外碳市场中,为现货市场提供套期保值功能的衍生品交易市场活跃,比如欧盟碳市场建立初期就引入了碳金融衍生品,主要有碳远期、
碳期货、碳期权和碳掉期等。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中期货交易早于现货推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在2008年就成立了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CCFE)。碳金融市场一般由经济、环保、能源和金融部门共同监管,参与主体多元,主要包括纳入配额管理的控排企业、非履约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等。欧盟、北美等较为成熟的碳交易市场都对投资机构开放,投行、私募、对冲基金等,比如贝莱德集团、巴克莱银行、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高盛、麦格理、摩科瑞等都在深度参与。主要能源企业都成立了独立的交易业务部门,包括BP、壳牌、道达尔等。
机构投资者将金融市场的工具和产品创新投射到碳市场中,形成了多层次的碳金融市场。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目前大多数通过基金方式运作参与碳交易的一级和二级市场,也就是说,通过碳减排信用的开发和投资以及碳配额、碳信用和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套利交易获得收益。2017年,为促进全球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气候行动100+”倡议(CA100+)成立,目前有超过700个机构投资者参与,资产管理规模超过68万亿美元。2019年,在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上,资产所有者零净排放联盟成立,成为金融领域首个为实现《巴黎协定》长期目标的倡议,该联盟的总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排放为零,由德国安联保险集团、法国存款基金、加拿大魁北克养老金、丹麦养老金、瑞典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共同发起,目前成员共有86家资产所有者,资产管理规模达到9.6万亿美元。2022年,由彭博、红杉中国、博枫、塔塔、FMG、穆巴达拉和远景集团共同成立了创新经济气候变化科技联盟。此外,加拿大养老基金、新西兰超级基金、荷兰养老金等养老基金和主权财富基金在资产配置和具体投资策略方面考虑碳定价的影响。此外,保险公司除直接参与碳交易外,在碳市场中还进行风险评估、风险定价等业务。
中国证监会在2022年发布了《碳金融产品》的行业标准,提出了未来发展交易工具(碳期货、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借贷等)、融资工具(
碳债券、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资产回购、碳资产
托管等)和支持工具(碳指数、碳保险、
碳基金等)等一系列规范,碳市场金融属性的作用也备受关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21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主体,可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从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来看,国家有关交易规则将在下一阶段进一步明确,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有望获得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交易的入场资格。而地方市场的配额和CCER交易中,机构投资者已经在深入“试水”。展望未来,机构投资者在碳金融市场建设中应该发挥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讲话中提出,要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碳市场的建设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创新发展的大计,任重而道远。《巴黎协定》确立了全球长期目标,中国也正在积极实施国家自主贡献,在实现碳中和的共同愿景中,我国碳市场建设必将在全球碳定价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作者系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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