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进程下全球碳定价机制最新进展
碳定价是指为应对气候变化、控制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而提供清晰
价格信号的政策或机制,一般包括碳排放权交易、
碳税、
碳信用或气候金融工具等,从更广义的角度看,还包括燃料消费税、财政补贴、结构性增值税等非直接碳定价。碳定价的理论基础主要来自环境经济学的“负外部性矫正”理论,其思想主要来自新制度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的产权理论及福利经济学家阿瑟·塞西尔·庇古所提出的“庇古税”,通过增加碳排放主体的经济成本或
碳减排主体的经济收益以激励实现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目标。根据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碳定价机制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报告,2023年全球共有73个直接碳定价机制正在运行,覆盖了全球约2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典型的碳市场包括欧盟、英国、德国、北美、中国、新西兰、韩国等,
碳税包括法国、挪威、瑞典、加拿大、日本等。
因为碳市场有更多元的市场主体参与、波动的
碳价格和跨区域的影响,所以更受国际社会的关注,在联合国气候谈判中也更加注重市场机制的建设。1997年达成的《京都议定书》就创新性地提出了联合
履约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
CDM)和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三个市场机制,在《坎昆协议》下进一步发展成了新市场机制(NMM)和多种合作手段框架(FVA),并在《巴黎协定》下更新为著名的“第六条”机制,其中第6.2—6.3条是自愿性的跨国交易市场,被称为“合作方法”或“国际转让减缓成果”(ITMO),涉及国家/区域市场连接;第6.4—6.7条是联合国下的集中市场机制,被称为6.4机制或“可持续发展市场机制”(SDM),是
CDM2.0.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发布的《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显示,2023年国际上已有28个碳市场正在运行,覆盖了全球17%的温室气体排放、1/3的人口和55%的GDP,并有20个碳市场正在规划建设中,自2005年全球第一个碳市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启动以来,该规模已经扩大了3倍。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LSEG)发布的《全球碳市场年报》显示,2023年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额约8811.6亿欧元(约9487.5亿美元),相比2020年的2877.99亿欧元增长了306%。欧盟碳市场仍然是全球交易量和交易额最大的市场,分别占到了全球的72.4%和87.4%,接下来是北美、英国、中国、韩国、新西兰等。自2008年以来,各个碳市场的
拍卖收入累计达到了2240亿美元。
碳市场一般由强制配额市场和自愿抵消市场组成,当前,强制配额市场主要由相互独立的国家和区域市场组成,少部分实现了有限的连接,比如北美和欧洲市场,该市场一般由政府主导,排放量较大的行业需要强制参加,比如电力、钢铁、水泥等;而自愿抵消市场在此前的《京都议定书》联合履约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中早已形成全球性的交易格局,并将在《巴黎协定》第六条下的可持续发展机制(SDM)中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在已有强制配额市场中一般都留有较低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0%左右)给自愿抵消市场,而后者的交易价格一般低于配额交易价格。2021年已经进入试验阶段的全球首个行业减排市场“国际航空碳抵消及减排机制”(CORSIA)也将主要依靠自愿抵消市场交易来实现2020年后国际航空净排放零增长的目标。此外,率先承诺实现碳中和的跨国企业、上市公司等除了自身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流程改造实现
节能减排之外,主要依靠自愿抵消市场来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抵消。国际金融协会(IIF)在2021年发起了“扩大自愿碳市场工作组”(TSVCM),目前已经有超过250家机构和组织参与其中,并将发起设立新的自愿抵消市场标准和
方法学“核心碳原则”。而同样在2021年成立的“自愿碳市场完整性倡议”(VCMI)也在推动交易新规则。除了辖区内的碳市场之外,该项制度逐渐与经贸政策挂钩,比如欧盟单边实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就是与强制配额市场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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