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减排合作面临更多挑战
相较当前减排议题的“刀光剑影”,全球减排合作曾有“蜜月期”。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首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定《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开启国际碳市场。其中清洁发展机制(
CDM)允许发达国家从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CER),这些减排量可用于抵减投资方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义务。
在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史伟伟看来,这意味着越是不发达的地区,边际减排成本可能越低,CDM有利于降低全球总的减排成本。
受访专家介绍,中国参与CDM曾有力促进了我国
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中国CDM注册项目(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小水电等)和项目贡献的CER曾占全球一半左右。“中国风电产业发展初期一度比较困难,CDM带来的技术和资金,对我国风电发展起到很大促进作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碳排放交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希良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中国参与CDM得益于我国有效参与国际碳规制谈判,也培养了国内较早一批
碳交易人才。段茂盛举例说,中国就CDM项目额外性论证标准、减排量的计算方法,以及项目需符合的“可持续发展原则”等,积极参加联合国谈判,以使CDM国际规则尽可能反映中国的实际情况。
同时,部分国内
碳管理交易人才通过开发CDM项目积攒了碳交易经验。史伟伟表示,如今负责运营中国大唐集团在国内碳市场中
碳资产管理和交易业务的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其最初业务是专职为中国大唐集团开发CDM项目。“这项工作从2005年起持续了10年左右,开发并成功注册了200多个CDM项目,集中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
然而,以CDM为代表的国际碳市场在2012年遭遇拐点。受访者表示,CDM项目此前能获得较大收益,主要在于欧盟碳市场允许其纳管企业使用CER完成
履约。史伟伟说,2013年之后,欧盟碳市场只接受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CER,并于2021年开始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国家产生的国际减排指标。CER当前主要被用于企业碳中和目的的自愿市场,CDM项目受众锐减、价格下跌。
“欧盟设限的原因之一是,其认为大部分减排收益落入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同时,《京都议定书》自2013年开启第二承诺期,日本等发达国家没有批准,加剧了全球市场上对CER需求的萎缩。”段茂盛认为,这直接导致我国国内减排项目受激励不足,促成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交易的诞生,“以此接棒CDM激励国内减排项目发展。”
关于国际碳市场今后如何发展,目前全球目光聚焦《巴黎协定》第六条。涉及国际碳市场的《巴黎协定》第六条一直面临诸多争论。“如何避免减排量的‘双重计算’,即同一个减排指标被交易双方国家同时用于完成其减排目标,以及注册的CDM项目如何转入《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等,都是讨论的重点问题。”段茂盛说。
受访专家认为,《巴黎协定》第六条系列争论的本质是各国围绕减排开展的利益博弈。在全球多边合作面临一定挑战的当下,气候应对作为多边合作重要领域,前行阻力同样增大。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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