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数据造假遏制虚报瞒报数据
《条例》给中国碳市场建设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不止于扩容。
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的市场调控手段还不足,市场稳定机制尚不完善。《条例》将市场调节需要作为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的重要考虑因素,开展市场调控,平衡市场供需,防止碳价格失控等市场风险,为保障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针对作为碳市场生命线的数据质量,《条例》也回应了束缚碳市场健康发展的现实问题,即王金南所说的“出现碳排放数据质量问题”。王金南认为,企业认识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诚信管理体系、监管执法依据不足,是导致出现排放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问题的原因。
《条例》对数据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赵英民所总结的那样:为切实守住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条例》在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遏制虚报瞒报碳排放数据等行为方面,真正长出了“牙齿”,可以总结为六个字,就是:严控、严查、严罚。
严格控制主要体现在: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禁止事项和处罚措施,通过配套制度规范,持续压减数据造假空间,通过建设完善全国碳市场管理
平台,利用区块链、数字化技术手段,保证数据无法篡改。通过年度核查加日常监管的工作模式,持续强化数据质量审核。
严肃督查主要体现在: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大数据筛查异常数据,通过投诉举报发现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查清绝不放过,问题疑点不查清绝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
严厉处罚主要体现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惩重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条例》从四个方面规定了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的具体要求:一是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在这些方面,《条例》都作出了具体翔实的规定。
“我相信,下一步随着《条例》的贯彻落实,碳市场数据质量在第二个履约周期的基础上会进一步提升。”赵英民表示。
据了解,《条例》出台以后不再新建地方碳市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和企业不再参加地方的试点碳市场,即不重复管控。赵英民指出,地方试点碳市场应当参照《条例》,健全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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