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碳市场既有区别又互为补充
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它与全国碳排放交易权市场有什么关系?
赵英民解释,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之后,我国推出的又一个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两者都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既有区别、独立运行,又有联系、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我国的碳市场体系。“通俗来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强制性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自愿性的。”
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具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法律义务的排放企业,即《条例》中说的重点排放单位,由政府向这些企业分配碳排放配额,并规定企业清缴与其实际排放等量的配额。清缴完后,配额盈余的企业可以在市场上通过交易出售获益;配额不足的企业需要从市场购买,从而实现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政策导向,降低整个行业乃至全社会的降碳成本。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目的,则是鼓励各类主体自主自愿地采取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产生的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后,通过市场出售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总的来说,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可以动员更广泛的行业企业,自主自愿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并创造巨大的绿色市场机遇,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绿色低碳发展。”赵英民概括。
《条例》规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可以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清缴其碳排放配额。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两个碳市场实现了互联互通。“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衔接,将更好地形成政策合力,进一步激发绿色低碳创新动力,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减碳,推动落实国家双碳目标。”赵英民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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