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税与碳交易的比较
除了碳交易外,政府还可以对碳排放直接收税,以碳税的方式来增加碳排放的成本。
和碳交易相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碳税机制有明显的缺点:碳排放的价格是政府规定的,可能过高(造成过高的经济成本),也可能过低(造成控碳不力);更重要的是因为没有交易机制,无法让最有能力控碳、减排的企业来承担主要责任,达不到效率的最大化。
和“一刀切”的行政化征收碳税相比,市场化的碳交易好处在于引导企业以最低成本减排,减少社会总成本。
企业可以选择通过技术改进等手段减少排放,也可以在市场上购买碳配额来履行减排义务。这两种方式对不同企业来说,成本必然不同。
比如碳配额的拍卖,排放成本越高的企业越愿意用更高的价格去竞拍。
政府通过竞拍可以获取更大额的资源,反过来又能用这些资金对
清洁能源进行补贴,快速提升减排技术。推动减排成本低的企业率先减排,实现最低的减排成本。
当政府收紧配额,碳价格处于高位,会倒逼更多减排成本较高的高污染企业进行主动减排。这是双赢的作为。
此外,碳交易市场能够吸引多类市场参与者,包括企业、银行、基金,这些机构的参与会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除常规配额交易外,还可开展配额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
尽管碳交易市场具有高效又灵活的优势,但资源配置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需要一套复杂的制度设计支撑。
在碳交易体系下,控制排放量并合理给碳定价的先决条件是,需要对碳排放清晰准确地度量,没有度量就没有精准的控排和定价。
要想保证碳市场的高效可持续运行,就需要建立一个稳健的监测、报告、核查(MRV)体系,对碳排放的数据进行监控。
整个体系需要监测技术支撑、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涉及政府、控排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等通力合作,这必然会产生更多的协调和监督成本。
而开征碳税往往只需借助现有的征税体系,相对简单易行,不需要构建起一套全新的专用MRV体系。因此,碳市场的实施成本通常高于碳税。
和碳交易不同,由于碳税属于税法框架下的内容,相对稳定,短期不会改弦更张,往往有更高的制度稳定性。
碳税是一个事先确定的固定碳价,好处是市场主体因此可以对减排技术研发、投资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预期,这有利于企业促进创新、据此调整生产进行长期计划。
正是由于碳税制度和碳交易体系各有优劣,许多国家会同时使用这两种碳定价工具,相互补充,扩大碳定价覆盖范围,以此对碳排放形成较大约束力度。
碳税的征税范围广,适用于小型、分散和移动的排放源(比如汽车燃料、居民部门和小工业部门)。碳交易的MRV要求高,又需要市场主体合作,主要针对固定大型排放措施(比如电力和大工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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