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如何解读对全国碳市场运行一年来的价值和意义?
张希良:第一,实践证明,经过10年的地方
试点和探索,我们所建立起来的中国特色的碳市场制度是可行的。欧美西方国家的碳市场是“基于总量”的碳市场,现阶段中国的碳市场是“基于强度”的碳市场。基于总量的碳市场要求碳排放总量下降,属于绝对减排;基于强度的碳市场要求碳排放强度下降,属于相对减排。
在基于总量的碳市场下,所有企业都要为减排支付成本;在基于强度的碳市场下,只有排放达不到行业排放基准要求的企业才会支付成本。所以,基于强度的碳市场对企业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影响最小。基于强度的碳市场和我国现阶段“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控制指导方针是一致的,也是和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相匹配的,比较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第二,碳市场的低成本减碳机制作用初现。过去一年,过半的发电企业参与了配额交易。卖配额的企业显然是获益的,实际上,买配额的企业也是获益的,与不参与配额交易相比,这些企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完成配额履约。碳市场不仅会促使火力发电企业进一步提高发电效率,也会促使这些企业进行机组结构优化,尽量让低碳机组多发电、高碳机组少发电。
第三,碳市场为我国经济社会低碳转型提供一个清晰的
碳价格引导信号。这个价格信号能够为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激励,也会促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创新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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