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全国碳市场发展面临哪些关键问题?
生态环境部将从法律法规、数据质量、市场功能等方面强化全国碳市场建设
“碳排放权交易是新生事物,全国碳市场建设是一个边学边干、不断完善的过程,不仅需要借鉴国外主要碳市场和试点碳市场经验,还需要及时总结自身建设经验,发现问题,探索有效解决方案。”张昕强调,“应正确认识全国碳市场的作用定位。既不过度强调其金融属性,碳市场不是投机获利的工具,应坚持全国碳市场和
碳金融作为减排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碳金融;也不必过度担心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碳市场将为降本增效实现减排目标提供有效的市场机制途径,还可以灵活适应能源市场、宏观经济变化,与能源等市场机制协同发挥作用,对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
除了需要强化对碳市场基本定位的认识外,回顾第一个履约周期,暴露出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张昕表示,一是亟待提升法律法规层级。目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是全国碳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基础,层级相对较低,无法支撑形成全国碳市场部委联合监管和支持机制,尚未形成有力的法律震慑。例如,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数据核算、核查不规范,甚至出现弄虚造假现象,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弱,个别技术服务机构法律意识淡薄。
二是需不断强化日常监管,例如,就碳排放数据管理而言,不能仅依靠开展年度核查,还应建立完善数据质量日常监管机制;又如,由于部分地方主管部门人手少、监管能力较弱、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导致日常监管力度不够,须要着力克服困难,压实重点排放单位责任。
三是需提升
碳交易的活跃度,改善配额的流动性。全国碳市场开市后,配额成交价、成交量经小幅上涨后逐渐走低,直至临近履约才出现成交量价齐升的现象,总体上看交易活跃度较低,配额成交量较少。全国碳市场交易活跃度情况虽然符合碳市场作为政策市场的规律,但是全国碳市场仅有配额现货交易,而且交易主体仅为发电行业,也是全国碳市场交易活跃度低的重要原因,需要通过扩大交易主体范围、丰富交易品种等方式解决。
四是构建长效能力建设和宣传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升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的能力,及时完整准确地宣传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正本清源,为全国碳市场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窗口期,如何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健康发展?
“全国碳市场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应循序渐进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生态环境部将从法律法规、数据质量、市场功能等方面强化全国碳市场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张昕说。
不断夯实全国碳市场的法律法规基础。推动《条例》尽早出台,明晰碳交易及相关活动参与主体的责任,规范碳交易及相关活动程序,明确相关部委的监管职责,构建部委联合多层级监管与支持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在《条例》框架下,修订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登记、结算等管理办法,并制定出台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核查技术与管理规则等其他配套管理规章和文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强化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数据质量日常监管等,压实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对碳排放数据管理的责任,不断建立完善技术规范体系,充分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提升数据质量和管理效率,加大对数据质量管理违法违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管理机制。
不断强化市场功能建设。逐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纳入水泥、有色、钢铁、石化、化工等高排放行业。逐年收紧配额分配,探索碳排放总量控制,适时引入有偿分配配额。逐步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适时引入非履约主体和个人参与碳交易,强化碳金融标准和绩效评估体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用能权交易机制协同增效,建立完善以全国碳市场为核心的碳定价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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