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碳排放数据造假
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碳能投)、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碳投)、青岛希诺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希诺)和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东煤)共4家机构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
案例。
这是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生态环境部首次公开对全国碳市场数据造假进行表态,也是今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以来,首次公开指出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属于环境数据造假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稳定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将会有进一步完善的法规、标准和体系,对相关违规行为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目前,我国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统计方法主要采用核算方式,即排放企业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排放数据进行核查计算。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遵循“核算为主、监测为辅”的原则,探索建立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在火电行业率先开展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监测试点。
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标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明确二氧化碳监测成套关键设备标准、验收运行标准、校准校验标准以及数据报送规范等,确保监测数据质量。
如何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监控、报告以及核算数据系统?欧阳淼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为了保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规定的执行,促使企业进行配额交易,监管部门需要了解每一个单位的确切排放数据。从宏观的层面上,这样一套比较详实的数据系统,也能帮助我们逐步建立一个具体的每个阶段需要达到的限排目标。目前发电行业数据比较齐全,因为电力本身是比较单一、差异性不大的产品,数据上可以做得比较好。但当更多的行业被纳入之后,数据方面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必须要加强完善。
此外,欧阳淼表示,加强履约要求和处罚机制来规范市场企业主体的行为,促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市场对比,比如欧盟,目前我们对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仍比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