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二五”(2010年)开始,碳强度下降目标正式成为我国五年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启动我国
碳交易试点工作,选择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东、湖北(五市二省)作为
碳交易试点省市,开始我国地方
碳市场的探索。2021年7月,全国
碳市场鸣锣开市,共纳入火电行业2162家企业、45亿吨配额。自此,我国形成了地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并存的局面。随着“双碳”目标相关工作的逐步深入,碳市场对“双碳”目标的贡献和助力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话题。在此背景下,我国地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并存的现实也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其核心问题是“在并存现实下如何发挥地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协同创新的功能,为全国和地方
碳减排工作提供最大助力。”笔者就上述问题,从碳市场关联性、差异性,以及地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如何协同创新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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