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配额交易
根据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14条,碳配额首先由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随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额总量来确定与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在一定的期限内,如果企业实际碳排放量超出政府发放的配额,则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来购买碳排放配额;反之,如果企业实际碳排放量小于政府分配的配额,同样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多余的配额。如果企业未按期足额清缴碳市场碳排放配额,企业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部门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予以立案查处。
目前碳配额采取的是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即参考行业整体排放数据水平,设置碳排放强度,企业获得的配额数量需根据企业的实际产量进行调整。目前碳交易市场处于运行初期,配额为免费分配,一些试点地区正在逐步引入有偿分配。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29日印发《上海市2021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上海市2021年度有偿发放配额采用不定期竞价发放的形式,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碳市场运
行情况,对2021年度配额总量中的部分储备配额组织开展有偿竞买。4由此可见,未来的发展趋势将是直接发放配额与有偿发放配额相结合,即免费发放碳配额后,生态环境部门还可预留一定数量的碳排放配额,用于市场调节、重大项目建设等。
在碳配额分配制度设计中,国家考虑到一些企业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碳交易市场的适应程度不同,对于需要通过购买碳配额来履约的企业,允许通过抵销机制购买
价格更低的自愿减排量(即“
CCER”),来进一步降低履约成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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