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是国家承诺和国家方案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等7省市开展
碳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6月18日,深圳试点在全国7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经过几年试点实践,7省市完成了试点工作,取得了丰富经验。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务院批复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中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健全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推行市场化机制。建立节能量、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深化交易试点,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5年6月,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提出了中国要在包括
碳交易市场在内的15个方面持续不断地做出努力的承诺。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出:“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15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提出“中国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构建低碳能源体系……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实施细则,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法规体系”。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7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
从笔者梳理掌握的文件看,中央政府部门及地方政府提出的与碳市场建设相关的要求和措施还有很多,仅从以上列出的有关文件就不难看出,中国碳市场建设有着坚实的政治基础和国家承诺,有着长期的理论研究、国际经验借鉴和国内实践基础,有宏观政策框架和中微观制度措施……总之,中国在已经开展了大范围、长时间、多方式的碳试点基础上,全国碳市场建设也进入了新的阶段。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