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阶段启动全球航空减排机制
分三阶段启动全球航空减排机制
国际民航组织第39次大会通过的“国际航空全球碳抵消和减排机制”旨在利用市场手段实现到2020年后国际民航二氧化碳排放零增长的目标,即从2021年起,国际航空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水平的增量部分需通过购买相应的减排量予以抵消。该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实施:试验阶段(2021-2023年)、第一阶段(2024-2026年)以及第二阶段(2027-2035年)。试验阶段和第一阶段各国自愿参加,但发达国家应率先参与。第二阶段,满足以下条件的国家强制参加:2018年国际航空周转量全球占比超过0.5%的国家或在国际航空周转量排序(由高至低)中累计份额90%以内
的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等可被豁免。为尽量避免市场扭曲,大会决定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机制仅要求参与该机制的国家间的航班实施抵消活动,但所有国家都需要报告相关数据。该抵消机制的
履约周期为三年,2021至2023年为第一个周期。理事会将从2022年起每三年对国际航空碳抵消和排放机制的运
行情况进行一次审评,审评结果将作为后续完善该机制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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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制定了分阶段的责任分配方案,从最初的按全行业增排比例分配逐渐过渡到按航空公司个体增排比例分配。2021年至2029年,行业权重占100%,即完全按照行业增速划分抵消责任;2030年起,行业部分的比例将逐渐下降至30%以下,相应地,个体部分的比重随之上升。根据大会决议,行业基准排放量和个体基准排放量分别为2019年和2020年全球和某航空公司国际航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平均值。目前相关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监测、报告及核查,可用于抵消的排放单位以及中央登记簿。此外,为激励各国航空公司提前购买减排项目用于2021-2023年的“履约”,国际民航组织还提出要在2018年前组建“临时项目评估组”(IPAG)对各国申请的减排项目进行评审并基此列出所谓的“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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