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考虑本省状况
南方日报:广东碳交易体系的创新之处在哪里?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课题组:我国在碳交易体系建设方面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学习和借鉴欧盟、美国、日本等几个市场化比较成熟的国家碳交易体系,在体现中国特色和省情的交易机制构建方面还刚刚起步。碳交易体系有三个层面:宏观层面—国家碳交易体系;中观层面—省州级(地区级)碳交易体系;微观层面—城市碳交易体系。据易碳家了解到,一般而言,国家层面的碳交易体系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封闭的系统,侧重排放量设定和碳排放权配额的区域分解,以保证国家减排目标任务实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各省市经济发展平衡,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省州层面的碳交易体系是国家碳交易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交易体系的缩影,体系内容相似,但更接近市场。由于管理对象是直接交易主体(法人单位),牵涉到行业利润、部门协调、监管办法、减排的社会成本等众多问题,在设定碳交易体系覆盖范围和排放总量上限时需要考虑更多具体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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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碳交易是综合考虑本省经济发展和碳排放结构实际情况后设计的,在确定碳交易体系覆盖范围、碳抵消、监管核查机制等方面选择性地吸收了国外成功经验。在配额分配上,针对我省社会经济还处于发展阶段的实情,广东省创造性地提出了存量配额和增量配额概念。对现有企业实行碳排放总量约束和“十二五”期间新上项目的二氧化碳增量控制双管齐下,制定了不同的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存量产能排放实现总量减排,增量产能排放实行可控性管理”,这种方法在维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保证了广东能源强度和碳强度下降目标。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