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点分步骤启动交易所集中碳交易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此举标志着我国国内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加速。据易碳家了解到,为了尽快启动国内交易所集中碳交易,笔者建议:第一,借鉴他国经验,尽快制定交易所交易制度和业务规则,重点推出国际碳市场主流交易品种。第二,交易所会员的接纳方面应采取“抓大放小”的原则。应首先接纳排放密集型行业的骨干企业作为交易会员。对于非排放密集型企业的碳交易,则纳入自愿减排贸易体系。第三,交易所布局应该避免出现各地一哄而上的混乱局面。交易所布局应以地域分布合理,业务有效衔接为目标。集中交易试点启动的初期,交易所的数量应限制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几家,而后可根据试点情况和竞争性原则进行精简合并,最终以形成一家强制交易品种交易所、一家自愿交易品种交易所的专业化分工格局为最佳。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大力发展国内碳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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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是促进低碳经济和碳市场交易的所有金融工具和手段的总称。事实上,如果缺乏必要的金融工具的支持,国内碳市场的发展必将受到极大制约。因此,我国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同步发展碳金融市场。
第一,碳融资市场。无论是企业减排技术改造,还是开发碳抵消工程项目,减排活动的前期投资都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资金支持。国家应该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碳融资业务。建议国家开发银行在这项领域发挥示范作用,必要时还可对其他商业银行的碳融资业务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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