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6-6模型三:气候变化税
*来自一国的所有进口支付的价值百分比相同,但各国税率不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资料来源:瑞银。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在不同的全球气候谈判议程下,以上三种碳定价模型出现的可能性不一样。2009年6月《马克斯曼·马基法案》在众议院获批的速度之快让很多人感到意外。但是该法案要获得参议院的批准仍困难重重(众议院最终的投票结果为219票赞成、212票反对,8名共和党人赞成、44名民主党人反对。),目前看来,参议院在年内通过该法案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只能寄望于哥本哈根会议的结果对美国国内减排机制产生倒逼影响。总之,美国作为减排问题的头号瞩目国家,其国内进程与国际议程将高度相关,彼此借力。
如果后京都协议难以达成,或者其结果距离预期甚远,一些国家仍旧在全球减排体系之外,美欧等国可能针对这些国家启动瓦克斯曼法案中所附加的“碳关税”条款,即模型二“均衡关税”的情况。但是,如此一来将对这些国家的出口部门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导致更大范围的贸易战,从短期来看可能性不大。模型三所代表的全面征税情况则是万不得已的选择,长期和短期的可能性均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