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能源消费、经济结构的内在低碳化发展要求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实现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国家将对钢铁、电力、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碳排放实施主动有效的控制,积极承担与基本国情、我国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单位GDP的CO2排放量累计降低18%。这样的发展目标是基于我国的发展基础、能源结构和产业发展做出的科学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实现单位GDP的CO2排放累计下降20%,节能降耗累计完成19.71%,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超额完成目标。碳减排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离不开清洁能源的发展、煤炭消费的缩减、能效的提升以及经济结构的转型。我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的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CO2排放量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努力争取提前达到峰值。为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低碳发展目标,急需通过构建合理高效的碳金融市场运行模式,以市场引导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在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逐步形成碳减排和更高质量发展的经济体系,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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