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碳排放核查员及核查机构备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5-24 07:16

 
  二、备案材料
 
  (一)核查员备案材料
 
  核查员的备案申请材料由其所在的核查机构统一提交,包括:
 
  1. 核查员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应经其所在核查机构盖章确认;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专职聘用合同复印件、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5. 职称证书或相关技术能力资格证明、资质证明文件(适用时);
 
  6. 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文件;
 
  7. 核查员备案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
 
  (二)核查机构备案材料
 
  核查机构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
 
  1. 核查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2.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能够证明财务稳定的证明材料;
 
  4. 银行出具的风险基金证明,或保险公司出具的认证责任险投保证明;
 
  5. 机构已经获得的温室气体领域内相关认可文件或备案文件证明的复印件;
 
  6. 近3年已完成可核实的温室气体相关项目表(见附件3);
 
  7. 组织结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说明;
 
  8. 与核查有关的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
 
  9. 有关声明(见附件5)。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