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试点市场应更好发挥试点作用
针对当前区域碳试点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并行的状况,现有的碳试点市场下一步应该如何发展?
张中祥表示,首先,区域碳市场可以继续探索和完善更多的机制设计;其次,区域碳市场可将更多行业和排放单位纳入其中;三是,探索早于全国率先向总量型碳市场转变;四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建设探索跨行政区域制度管辖的区域性碳市场的建设;第五,探索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的连通,在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之间开展碳配额交易。
张中祥还建议不断提高碳配额有偿分配比例,这不仅可减缓大电厂惜售对小电厂无法购买碳配额完成履约的困扰,还可形成较高的碳价,更有效地降低排放,也可以有效应对外部政策变化,如欧盟CBAM对中国出口的可能影响。更重要的是,通过
拍卖有偿分配碳配额所得可设立转型基金,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或经济发展慢的地区,助力共同富裕。
“数据质量、监督和管理是碳市场稳定健康运行的重中之重。数据质量问题不仅仅涉及控排企业,也与第三方核查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合规性、及时性密切相关。鉴于碳市场数据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对控排企业与第三方核查服务机构都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控排企业及第三方核查服务机构各司其职,从碳排放的计量、披露、审核等环节防范造假风险,确保所有排放数据可正确测量、报告和验证,真实准确,单位减排在全国各部门、各地区间具有可比性,维护碳市场的稳定运行与健康发展。”张中祥说道。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白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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