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2021、2022年度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出台。3月16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以问答的形式回应了“变与不变”“企业减负”“事后分配”等社会关切。相比2019-2020年度全国
碳排放履约情况,第二个
履约期将会有什么新情况,还有没有提升空间?
“如果能一年配额分配一次,而且做到提前分配,那将更好地促进全国
碳市场的发展,推动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卓越教授,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新京报零碳三十人智库
专家张中祥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结合第一个履约期的情况谈了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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