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3〕1号),并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配额分配方案》”),该方案相比此前在2022年11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涉及多项优化调整。除了对配额分配基准值进行调整以外,考虑到2021、2022年疫情影响及能源保供压力,缓解发电行业
履约负担,《配额分配方案》在延续上一个
履约周期对燃气机组和配额缺口较大企业实施履约豁免机制基础上,还新增了“借碳”机制和个性化纾困机制。本文围绕此次第二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正式稿特点进行解读,分析该正式稿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差异,并提出全国
碳市场控排企业本年度履约建议,仅供市场参与各方参考。
政策背景
我国全国碳市场履约周期安排为两年一履约,第三年年底前完成前两年履约工作。例如,在全国碳市场第一履约期,企业在2021年底前须完成2019年-2020年配额履约。2020年8月-11月,生态环境部对第一履约期配额分配初步方案征求意见,2020年12月底正式稿发布,为2021年配额预分配、碳市场建设、配额核定、企业交易和履约等工作预留了一年的时间。
到了全国碳市场第二履约期,2023年(今年)年底前企业需要完成2021-2022年配额履约,因此第二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正式稿亟需发布实施。此前,生态环境部在2022年11月发布了第二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了较为紧缩的配额分配政策,但关于柔性履约政策仍然待定。生态环境部征集了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的意见,重点关注在配额收紧后,碳市场面临盈余企业进一步惜售,缺口企业难以买到配额履约的难题。生态环境部内部经过了多轮讨论,权衡了各种柔性履约政策,最终形成了当前的正式方案。
相较征求意见稿的“变”与“不变”
《配额分配方案》相比此前征求意见稿(11月版本)在以下方面保持了一致:
1)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的周期为2年,控排企业须在2023年底前完成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
2)2021-2022年度发电行业总体延续基于强度的基准线法分配配额,提出“平衡值”概念;
3)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适用范围扩大,向热电联产机组有所倾斜,弥补了部分热电联产机组由于“保供热”或参与地区电力调峰引起的机组负荷率偏低,从而导致低负荷下排放偏高的问题。
此次《配额分配方案》相比此前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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