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谈判3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角色和参与度有何变化?
李俊峰:30年间中国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外媒体常说“中国过去是‘零跑者’(zero),现在是‘领跑者’(hero)”,这是不准确的。上世纪90年代促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达成、签署并生效时,中国老一代的外交家、政治家就做出了重要贡献,那时达成“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经过了艰苦谈判,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也为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赢得了空间。
在《公约》原则达成和履行的过程中,全球分成两个阵营,一方是承担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另一方是自愿减排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是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美国是发达国家代言人,多年来中美是气候谈判备受关注的焦点。中美两国的对话往往影响全球,不仅是影响两国。
这期间,中国在不断进步。谈判早期,我们是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很低,但现在已成为中等偏高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当下中国履行的义务、政治地位以及参与程度与过去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发挥的作用也完全不同。
1997年《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个减排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
履约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在中国的努力下形成的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基于项目合作进行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这对我国企业减排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也帮助发达国家减排了上亿吨温室气体,同时为中国的低碳发展积累了资金,并为推动中国企业减排积累了经验。
2001年美国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2002年中国率先签署,并团结大多数国家,使《京都议定书》在2005年顺利生效。2007年中国又做出表率团结大多数国家,让美国重返气候变化大家庭,形成“巴厘岛路线图”,确立了“双轨制”的履约模式,即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的国家,按照《公约》的原则和《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减排。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按照《公约》的原则,对照《京都议定书》的要求,落实自己的减排努力。
2013年—2015年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和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达成《巴黎协定》过程中曾三次会面,两度发布国家元首联合声明,并指导谈判团队达成了以温升控制在2摄氏度,并为1.5摄氏度目标努力的基本法律框架。
2017年6月1日,美国正式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但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则向全世界承诺,中国将不折不扣履行《巴黎协定》,百分之百兑现自主贡献的承诺,将《巴黎协定》推向新阶段。回顾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的贡献,全球有目共睹。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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