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实施!解读国际航运碳强度规则及相关导则

文章来源:厦门海事碳交易网2022-11-27 10:57

一、背景
 
为减少航运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于2018年4月通过了全球首份航运业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为此,IMO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MEPC)第76届会议通过了“关于强制实施目标型技术和营运措施以减少国际航运碳强度”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附则VI修正案(MEPC.328(76)),提出了对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EEXI)、营运碳强度指标(Carbon Intensity Indicator,CII)、《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三部分(Ship Energy Efficiency Management Plan,SEEMP PART III)的相关强制性要求,并将于2023年1月1日强制实施。
 
二、修正案主要内容
 
IMO MEPC.328(76)“关于强制实施目标型技术和营运措施以减少国际航运碳强度”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对400总吨及以上的适用船舶,需要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的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nternational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IAPPC)第一次初次检验、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或换证检验(取早者)完成EEXI验证,验证后换发新的国际能效证书(International Energy Efficiency Certificate,IEEC);
 
2
 
对5000总吨及以上营运CII适用船舶,需要在既有SEEMP中增加与营运CII计算、报告、三年要求值、实施计划、自我评估和改进等相关的第三部分(PART III),并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完成验证,验证后签发符合确认书(Confirmation of Compliance,CoC);
 
3
 
对5000总吨及以上的适用船舶,需要在2023年及之后的每个日历年结合IMO燃油消耗数据收集(Data Collection System,DCS)进行船舶的营运CII计算和评级(A-E级),完成评估后,签发燃油消耗报告和碳强度评级符合证明(Statement of Compliance,SoC);
 
4
 
对此后年度营运CII评级为E或者连续三年评级为D的船舶,还需制定营运碳强度改进计划纳入SEEMP PART III之中并提交船旗国主管机关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任一组织(即被认可组织,Recognized Organization,RO)验证。为保障EEXI和营运CII相关要求的落地实施,MEPC还通过了一系列相关技术导则。
 
三、相关概念
 
在船舶能效方面的相关概念分别是船舶设计能耗指数(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Indicator,EEDI)、船舶能效营运指数(Energy Efficiency Operational Indicator,EEOI)、EEXI、Rightship船舶能效营运指数(EVDI)、年度船舶能效比率(Annual Efficiency Ratio,AER)和CII。Required是一种要求的标准数值,Attained 是某条船舶本身的数值,也即是实际数值。对于EEXI和EEDI来说,某条船舶的Attained只有在小于等于Required 时,才能符合公约的要求。而对于CII来说,某条船的Attained 既可以小于等于Required CII,也可以大于Required CII,用于营运能效分级使用。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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