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交易所发展建议
进行产品创新,扩大市场规模。相较于国际碳交易所覆盖多行业的现货、期货、期权等交易产品,我国碳交易所以现货为主,并且首批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参与交易的仅为电力企业。我国碳交易所应加强碳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开发,增强相关产品的流动性。作为碳市场中的重要角色,碳交易所应积极发挥在碳市场的引领作用,与各行业进行积极沟通,助力扩大全国碳市场交易覆盖范围,加快将石化、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纳入交易主体,并引入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以提升市场活跃度。
运用信息化的技术,如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推动建立覆盖全球的碳交易网络,并扩宽交易渠道。我国碳交易所可基于碳信用、碳积分等交易品种,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建立面向全球的碳交易平台。由于我国是全球最大的
新能源生产国,拥有超过70%的光伏产能、50%的风电产能和50%的
新能源车产能,我国碳交易所可推动国内碳信用机制参与国际碳机制和独立碳机制,使国内签发的碳信用能用于国际机制和独立机制的抵消,在SDM项目的加持下,我国可以通过扩展新能源全球布局来获取大量碳信用,并通过碳信用加强与国际减排组织、协会的合作,提高在气候国际问题的话语权。
优化交易所治理结构,构建集约化、高效化、透明化的组织结构。持续提升交易所治理效能,深化股权多元化改革,通过推进股权多元化发展实现深化业务拓展。在监管层面,可设立独立董事,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独立对会员单位排放量进行监测和审计,以防止市场操纵行为的发生。
各地碳交易所加强联系,探索开展跨境交易。我国碳交易所应积极开展与国际碳交易的沟通交流,探索可能的接轨与合作,加强与海外碳市场联动,为我国碳交易所走向国际市场做好准备。
目前,CORSIA已进入试点阶段,CCER预计会获得ICAO认可成为CORSIA合格抵消品,我国碳交易所要抓住机遇,积极应对全球碳市场的互联互通。同时,以欧盟提出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为代表,我国生产企业面临挑战,我国碳交易所应加强与实行碳关税的有关国家的碳市场之间的协调,探索达成碳边境调节机制项目互认的方式,以减少
碳税或获得关税豁免。如果CDM能够与SDM实现平稳对接,SDM落地成功之后,我国将拥有更多全球通用的碳资产,这无疑将为我国取得全球碳定价权创造条件。所以,我国碳交易所应创新交易模式,接轨国际,为手中的碳资产争取更大的国际碳市场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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