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交易面临的困难
政策与机制方面,绿电交易与其他政策和市场机制的衔接不畅。近年来,围绕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配额制、碳交易、绿证交易等相关政策和市场机制应运而生,相互交织影响,政策的落地以及作用的发挥不可能完全按照理论实现,需要经历复杂而曲折的过程。当前我国电力供需以省内平衡和就地消纳为主,缺乏促进清洁能源跨区跨省消纳的强有力政策、合理的电价和辅助服务等必要的补偿机制,省间壁垒突出,跨区跨省调节电力供需难度大。绿电交易是连接绿证市场和碳交易市场的“粘合剂”,为实现“电-碳”两个市场联动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绿证交易、绿电交易和碳交易因“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共同目标而生,在运行机制上却出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冲突。一是绿电市场与碳交易市场可能存在着重复支付环境费用的缺陷,统一的“电-碳”市场计算标准尚未形成,造成“电-碳”市场缺乏有效衔接;二是绿电市场和绿证市场对于“证-电”合一与分离存在明显分歧。《绿色电力试点方案》采取“证电合一”的方式,只针对能够参与绿电交易的风、光发电量,对于没有参加绿电交易的,还是证电分离的,这种差异就导致两个市场机制证电关系紊乱。
据悉,自去年9月绿电交易试点启动后,只有广东、河北、山东、浙江、江苏等省份开展一些绿电交易,但绿证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与电力交易中心之间的核发划转通道却迟迟未能打通。
技术与市场方面,我国电力规划发展存在网源不协调、能源生产与消费中心逆向分布、缺乏灵活调节电源系统调节能力不充足等问题,加之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阻碍,导致跨区域绿电交易实际困难重重。风电装机集中的“三北”地区,远离负荷中心,难以就地消纳,其他新能源富集的大型能源基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与开发配套的电网送出项目规划、核准相对滞后,跨省跨区通道能力不足等问题。同时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波动性等特征,对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提出很高要求,而目前系统缺乏灵活调节电源,调峰能力不足。多重因素作用下,出现绿电富集高供给的“三北”等地区绿电“滞销”,绿电高需求的东部发达地区绿电“脱销”,进而造成绿电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失灵。
消费与理念方面,目前我国能源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识还亟待增强,传统用能习惯需要进一步改变。和很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绿电交易还处于自愿交易市场,没有实现配额强制交易与自愿交易的融合,这就使得许多企业对于绿电的需求并不迫切,降低了绿电交易市场需求端的活力。我国绿电交易的消费者主要是那些已提出100%绿色电力生产目标的企业和自觉减碳以帮助产品获取更大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而这些企业往往仅局限于大型的跨国企业集团或者有强烈出口需求的企业,绿电对于庞大的国内企业缺乏吸引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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