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条规则对自愿碳市场有何影响?
无论谁购买积分(公司或国家),任何寻求根据第 6.4 条注册的项目都需要遵守所有 6.4 规则。 国家授权的所有信贷都必须进行核算,包括出售给私营公司的信贷。
然而,6.4 条文本对于发行未经授权的信用证的可能性并不明确,因此未予以说明。 如果要发行此类信贷,那么私营公司从这些“非授权”单位提出抵消索赔就相当于洗绿了。 然而,在各国澄清情况之前,可以以这种方式利用文本的模糊性。 也就是说,此类信贷可以合法地充当公司提供气候融资以支持发展中国家减缓气候变化的途径,但不能声称拥有这些减排量的所有权和/或使用它们来宣传“净零”声明。
此外,其他决定将向自愿碳市场发出信号。 这些市场的参与者应注意,所有已批准《巴黎协定》的国家都已同意不再接受简单的抵消(所有 A6.4ER 中的 2% 将在没有任何人使用的情况下被取消),并且信用必须提供气候适应 资金(所有 A6.4ER 的 5% 将提供给适应基金,该基金可以将其转售以产生收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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