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条碳市场是否启动并运行?
国际转移的减缓成果(ITMOs),即第 6.2 条下的
碳信用额,已经可以在国家之间进行交易。 日本和瑞士等国家已经制定了具体项目来购买这些信用额度,并将其计入所谓的国家自主贡献 (NDC)。 然而,各国缔结双边协议通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6.2 双边协议的广泛交易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至于根据第 6.4 条(A6.4ERs)创建的信用额度,可能需要两到三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发行和交易。 该系统将由上述联合国监督机构监督。 A6.4 ER 在此监管机构和中央登记处到位之前不能交易。
详细规则仍需敲定。 其中包括管理项目在注册前如何评估、如何衡量减排量、系统如何为适应提供资金等等的规则。 仍然需要进行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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