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峰会的成果和意义

文章来源:生态经济杂志社王彬,吴磊,潘锡2022-01-12 16:34

格拉斯哥峰会的意义及影响

 
虽然本次缔约大会带有强烈的妥协色彩,但《格拉斯哥气候公约》得以顺利达成,各方的共识进一步增强,这对于后疫情时代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及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还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是向1.5℃的控温目标更进一步。《格拉斯哥气候公约》作为大会的最终成果,呼吁缔约的197个国家在明年埃及举办的第27次缔约方大会时评估自身的国家自主贡献,从而确定到21世纪末期距离1.5℃控温目标之间的差距。《巴黎协定》将2℃作为基本目标,并努力将到21世纪末期气温上升幅度限制在工业化之前水平的1.5℃之内。近年来的科学研究表明,到21世纪末期气温上升控制在1.5℃之内具有紧迫性,许多临海国家或小岛国也在积极推动将1.5℃的目标纳入正式的公约。然而,因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及能源结构的巨大差异,这一提议未能获得绝大多数的支持。就当前形势看,尽管1.5℃的目标并未写入气候公约中,但各方切实在履行自身的承诺,并努力朝这个目标迈进。可以说,1.5℃的控温目标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共识。
 
二是解决了《巴黎协定》部分遗留问题。《巴黎协定》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虽然只是搭建了一个框架,但其提出的相关制度、机制及构想是其后历次大会谈判的主题。到2018年的卡托维兹大会,《巴黎协定》搭建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框架基本谈妥,但是关于第6条建立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设想未能实现,因为各方对此分歧较为严重,一直遗留到本次会议。经过艰苦的谈判,缔约各方最终还是批准了建立全球碳市场框架的总体规则,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另一国的减排量来实现其排放目标。这一规则突破了碳排放权跨境交易的限制,避免了缔约方的恶性竞争及单边行动,为建立成熟的国际碳市场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是达成了较多的倡议及承诺。印度、泰国、越南等国家做出了最新的碳中和承诺,截至本次大会,全球90%的国家均确立了自身的碳中和时间表。另外,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加入了《关于森林和土地利用的领导人宣言》,承诺到2030年完全停止砍伐森林,扭转土壤退化局面,这一承诺将会惠及全球90%的森林。而波兰、智利等40多个以煤炭为主导能源的国家同意逐步放弃使用煤炭。爱尔兰、丹麦等国家在会议上发起成立“超越油气联盟”组织,旨在为结束油气能源使用设定时间表。还有英国等50多个国家加入了《格拉斯哥突破议程》,承诺在未来10年内加快实现《巴黎协定》中所确立的清洁技术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案,帮助更多的国家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向绿色、低碳经济模式过渡。
 
四是中国进一步夯实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作为全球经济发展最快的大国,近两年来,不仅宣布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还继续提高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并做出了不再承建、援建境外的煤电项目。在本次大会召开之前,中国接连发表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白皮书》《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并成功举办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以更加务实的态度积极推动全球合作共赢治理体系的构建。在本次大会上,中国代表团以更加建设性的态度与各方积极沟通,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特别是11月10日中美联合发表的强化气候行动的宣言,在关键时刻充分发挥了大国引领作用,为公约的达成做出了贡献。
 
从强化承诺、凝聚共识的角度看,格拉斯哥气候大会无疑是一场成功的大会。但是,气候治理的根本要义在于行动及执行,未来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究竟如何发展,依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中最大的挑战就是来自发达国家的资金援助能否落实。回望过去,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就承诺到2020年之前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不少于1000亿美元的资金援助,但这一承诺并未兑现。按照经合组织的预测,发达国家每年1000亿美元的承诺至少也要到2023年才能实现。
 
为此,在本次大会上,发展中国家就气候援助资金这一问题提出了要求,最终各方同意继续履行巴黎气候大会达成的共识,并尽量在2024年之前将援助资金做好量化安排。但是承诺能否真正兑现,与发达国家的政治走向有密切关系。当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始终是联合国应对气候框架的基本原则,发达国家有减排及援助的义务,发展中国家也有减排、推动低碳转型的义务,各方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化发展,才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正道。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