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建议以气候变化应对法为核心强化国家专门立法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李贤义2021-11-30 18:09

碳排放权交易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鸣锣开市。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
但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具有操作环节多、规范性要求强、专业要求高的特点,因此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目前已经委托相关的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研究提出符合全国碳市场要求的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
“明确界定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是认识与完善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基础。”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方堃表示,一是能更好地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目的;二是契合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负外部性要求;三是有利于维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定;四是有利于完善碳市场产权保护制度。
谈及碳排放权交易,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刘明明认为,在微观规制层面上存在管理体制、总量控制和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三个方面的问题;在宏观规制层面上存在碳泄露的法律应对问题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链接问题。
上述问题有哪些好的解决办法?他认为,一是健全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与初始分配机制;二是需要从国内和国际两个维度建立碳泄漏应对机制,完善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链接机制。
林业作为增汇行业,可以有效抵消碳排放,对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王宏巍认为,目前在林业碳汇交易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和配套的制度设计;二是我国产权制度不完善,制约林业碳汇交易的开展;三是林业碳汇自身不具备商品属性,国内立法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就此,他认为,一要健全林业碳汇交易风险分配与监管制度;二要明确林业碳汇交易主体,完善林业碳汇产权制度;三要健全林业碳汇交易保险制度,健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制,构建完善的林业碳汇市场风险保险机制。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