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如何为经济社会“兜底”?
较大规模的国资国企,始终是我国重要的制度特色与制度优势,特别是在能源领域,除了履行各项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生态责任以外,部分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在产业生态系统中还充当着重要的“兜底”角色。尤其是在遭遇经济不景气、面对各种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唯有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可以保持持续大规模投资以缓解供需矛盾,可以承受低回报率以平抑价格波动,可以长期持有实体资产并坚持运营保障就业,可以不计代价维持各项使用价值的基本供应,可以主动迁就上下游产业链协调及终端消费者福利,可以配合政府各种政策性的行为要求。“十四五”期间,对于基础产业、公用事业领域的部分大型国有企业, 可以施行使用价值略微优先于财务价值的监管考核指标,即应该从“大而不能倒”转向“低而不能倒”,承认“兜底者”对于产业生态体系的独特价值,真正释放国资国企的制度优势。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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