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能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担责原则
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密切关联,特别是不当开发利用极易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但《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明确损害担责的法律原则,只是在第六十七条〔
价格成本监审〕因素中考虑到“环境损害成本”。
建议《征求意见稿》突出能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担责原则,明确在第三十一条〔基本原则〕第一款中规定:“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应当遵循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节约高效、清洁低碳和损害担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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