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9年11月底,关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
试点方案》[1]在媒体曝光,该《方案》将西北五省区(甘肃、陕西、新疆、青海和宁夏)纳入第一批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
试点。国资委2019年12月底的央企负责人
会议上,也提及了煤电资源区域整合[2]。有观察者认为,这一试点出台的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煤电产能过剩、煤电企业连续亏损多年,国资委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的需要,向步履维艰的煤电企业伸出援手。国资委这一动作究竟意味着什么?本文将梳理上述方案的政策背景,并就煤电在中国能源系统中的未来定位进行简要分析。
国资委煤电整合计划
中央发电企业煤电业务2018年在一半的省区中都处于亏损状态,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和东北三个地区[3];本次煤电资源整合则主要是解决煤电行业的亏损问题,西北地区煤电产能过剩严重,且电力需求增速放缓或负增长,导致煤电资产负债率较高,因此整合计划中西北地区先行也是情理之中。按上述方案计划,西北地区的试点从2019年底开始启动,三年内完成;试点整合目标为:“力争到2021年末,试点区域产能结构明显优化,煤电协同持续增强,运营效率稳步提高,煤电产能压降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平均设备利用小时明显上升,整体减亏超过50%,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
从未来煤电发展角度看,此次西北五省区只是煤电整合的先行者,未来还有第二批甚至更多,而且也还可能扩展至其他具有煤电业务的央企如国投集团和华润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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