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处理之焚烧处置
焚烧处置技术应按《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有关要求,在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设计二噁英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烟气应采取急冷处置,烟气温度要求在1s内下降到200℃以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二噁英产生或二次生成;应具备完整的烟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二噁英控制、除尘、酸性气体去除等装置),除尘装置不得使用静电除尘和机械除尘装置,应选用布袋除尘。如采用“余热利用+聚冷+活性炭吸附、石灰+布袋除尘+脱酸”装置,处理后烟气排放中的各污染物必须满足GB18484-2001中有关限值的要求,并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因子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特征污染物及系统运行的工况参数,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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