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处理方式之焚烧处置
焚烧是指在氧气充足的情况下,使物质燃烧,彻底氧化、产生热量的化学过程。焚烧处置通常分为回转窑焚烧、液体注射炉焚烧、流化床炉焚烧、固定床炉焚烧和热解焚烧等。回转窑温度要求在820~1600℃范围,被处置的液体、气体和固体停留时间分别要求>2s、>2s和0.5-2h;热解炉还原吸热区的温度要求在320~540℃范围,氧化放热区温度要求在760~980℃,被处置的固体停留时间为0.25-1.5h之间。焚烧控制条件应满足GB18484要求,回转窑等焚烧炉动力装置最大负荷宜取平均值的3~5倍或以上。其主要污染类型为大气污染型,会对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空气、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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