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用能权交易市场进展解析及政策建议

文章来源:IIGF洪睿晨2019-07-30 10:05

 
河南省用能权交易市场进展解析及政策建议

 
用能权是指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下,用能单位经核定或交易取得、允许其使用的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权利。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1],明确提出自2017年起,我国将在浙江、福建、河南、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并逐步完善方案,2019年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将在2020年开展试点效果评估,视情况逐步推广。本文将对用能权交易试点之一的河南省进行政策进展梳理和市场要点解析,对河南省提出进一步发展用能权交易市场的政策建议。
 
河南省用能权交易市场政策进展情况
 
《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印发后,河南省积极响应国家规划,于2016年12月29日印发《河南省“十三五”节能低碳发展规划》[2],明确提出将通过建立能耗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制度,建立相关奖惩机制,完善交易争议解决机制、设立交易调节基金等措施,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随后河南省在2017年1月印发的《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3]中也提出推动用能方式变革,“开展用能权有偿交易,逐步构建统一的交易系统,推动能源要素更高效配置”。2017年4月,《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4]指出,率先在工作基础较好、试点积极性高、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郑州、平顶山、鹤壁、济源等省辖市及其辖区内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方案设计和制度规划,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18 日印发《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5],将郑州市、平顶山市、鹤壁市、济源市4市有色、化工、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共涉及52家单位[6]。2020年,根据试点实施效果,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展到全省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2019年3月23日,《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规范用能权市场的建设和运行,随后在2019年5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权配额分配方法(试行)》,对年度用能权配额的发放和清缴做出了相应规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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