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预算方案:公平效率可持续之道
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笔者在荷兰工作时,直接参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减缓气候变化第三次评估报告编撰的组织协调,深感西方经济学者的理论分析和量化结论具有很强的政治和利益属性。诺德豪斯认为,碳排放权是可以贸易的。笔者认为,碳有三种属性:市场属性、公共物品属性和生存权属性。市场属性意味着碳排放量是可贸易的;而公共物品属性能否贸易,取决于公众的选择;生存权属性是指,个人如果没有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话,基本生存都无法满足,因此碳排放量像人权、选举权一样,是不可交易的。但诺德豪斯没有做这样的区分,发展中国家的声音也被忽略甚至打压。
从2002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团队在理论上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应用西方经济学福利理论的边际分析方法,论证了碳排放的边际福利损失比较。如果发展中国家的人均碳排放量只有1吨,那么减排1吨二氧化碳排放的边际福利损失是无穷大的;美国的人均碳排放量是22吨,减排的边际损失可以忽略不计,甚至为正。现在碳排放水平低,不代表未来也会低,现在排放高,不意味着未来也会高。第二,碳排放应当区分为奢侈和基本需求两部分,应当保障人的发展权益、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同时对奢侈的排放加以限制。第三,围绕人类共同利益,必须保护唯一的地球,保护气候系统。应基于此,针对全球碳排放形成碳预算方案。为确保相对于工业革命前温度升高幅度不超过2℃的目标,气候科学家测算出从工业革命开始的1750年到2050年,根据碳在大气中的半衰期,总共有2万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空间,这一排放总额度,就是全球到2050年的碳预算约束。
到2005年,全球碳预算已经用了1万亿吨了,还剩下1万亿吨二氧化碳排放空间。中国社会科学院团队提出,可以采用人均历史累积排放的分配方案。从1750年到2050年,人均历史累计每年排放2.3吨。按此计算,发达国家已经出现预算赤字,而发展中国家的历史排放低,有较多碳预算盈余。虽然发达国家出现预算赤字,也必须保障其基本生存需求;但如果奢侈浪费排放,人均超过2.3吨,就必须从发展中国家的碳预算盈余中购买,让发展中国家得到补偿,也是为低碳发展提供融资保障。
气候变化经济学,“道”不同,方法与结论迥异。诺德豪斯没有考虑发展权益,也没有考虑公平性。斯特恩考虑到代际公平,但对代内公平关注不够。中国社会科学院气候变化经济学团队的碳预算方案,围绕发展,在保障公平、尊重自然、保护气候安全的前提下寻求效率,为发展中国家维护发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学理支撑。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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