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本质与制度框架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15-11-18 23:27

气候变化是21世纪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新潮流。碳交易作为推动低碳发展的一种重要政策手段,已在全球主要国家得到广泛尝试,目前已经和计划实施碳交易的区域覆盖了全球约50%的碳排放总量和近60%的经济总量。中国也在探索利用碳交易机制推动实现低碳发展,2011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7个省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把碳交易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前不久,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两国发布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中国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那么,什么是碳交易?其本质和政策目标是什么?碳交易与其他交易有什么不同?碳交易作为实现低碳发展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其制度框架与核心制度要素都有哪些?厘清这些理论问题,对推动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和指导地方开展碳交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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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的本质和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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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日益趋紧的碳排放空间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外部约束,在有限的碳排放空间下如何更好地发展,实现更大的产出效益,成为当今时代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由于碳排放空间是“公共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推动低碳发展的政策选择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将碳排放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征收碳税,提升能源消费成本的同时也推动理顺各能源品种之间的比价关系,从而激发市场珍惜利用碳排放空间“资源”的内生动力;二是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碳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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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是指政府将碳排放空间(从外部约束角度为碳排放空间,从履约主体角度为碳排放权,即利用碳排放空间的权利。对履约企业体现为分配得到的配额,对政府而言体现为控排目标。政府的控排目标在发达国家也称为减排目标,而由于我国目前还未承担量化减排责任,当前我国政府采取的是碳强度下降目标形式)分配到各排放主体,并在一定规则下允许市场化交易,各主体按照市场规律做出灵活选择,在交易过程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推动全社会在既定碳排放总量空间下实现最大的产出效益。而对于某个主体而言,碳交易可以帮助其低成本实现控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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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实现其政策目标的机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把碳排放控制目标强制分解到各层主体(包括下级政府和企业),把碳排放空间这种“公共品”的使用权向各层主体进行“私有化”,形成发展方式转变、能源结构优化、技术进步的倒逼机制,调动各方主体高效利用碳排放空间的内在积极性。与改革开放初农村土地改革类似,通过将集体土地分包到户,有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单位土地的产出效率,而将碳排放空间“私有化”也是为了激励各主体珍惜利用碳排放权这一日益重要的“生产要素”。其次,通过制度安排,允许在一定规则下交易碳排放配额,为相关主体提供更多选择空间,既可以采取转变发展方式、利用节能技术、优化能源结构等措施降低碳排放甚至卖出富余的配额,也可以通过买进配额生产更多的产品、享受更好的服务。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减排成本不同,不同区域单位碳排放的产出效率不同,从而可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来推动既定数量的碳排放权产出最大效益。在所有主体都实现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也就实现了国家在既定碳排放空间下的产出效益最大化。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因此,碳交易本质上是一项“政府创造、市场运作”的制度安排,是由政府主导的对既定碳排放空间进行合理利用从而实现更大产出效益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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