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质量保障:总量考核的五点尴尬

文章来源:财新周刊孔令钰2015-09-15 11:09

尴尬一:与环境质量脱节

“评价一个人的减肥成果,不是看他少吃了多少食物,而是看他减轻了多少体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用这个比喻来说明总量考核与环境质量改善间的关系,这也代表了批评者们的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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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所谓“总量”是以某年的全国某项污染物排放量为基准,确定一个下降比例,如“十一五”的目标,是2010年时COD和SO2全国排放量较之2005年各下降10%;“十二五”的目标是2015年时,COD、SO2较之2010年下降8%,氨氮和NOX(氮氧化物)下降10%。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10%或8%,这两个看起来抽象的百分数,由环保部门与31个地方政府、8家央企签订“污染物减排责任书”,自上而下,层层分配到各级政府和企业。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考核时,再自下而上,企业自查数据后,层层上报,汇总数据至环保部。期间,总量考核部门、各地督查中心也会有常规检查与抽查,如企业的排污监测系统、相关资料。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一位前环保部官员向记者总结总量考核的“升降”规律:“你去查‘十一五’‘十二五’的每年考核结果。第一年,都是不降反升,形势严峻,需要加大力度;第二年,出现下降趋势;第三年,减排力度很大,到了第四、第五年,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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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形成规律,数字完全由人来控制。”他说,“到了‘十三五’,减排量再大,肯定也能完成。但第一年,肯定是不降反升,要重视,要拿钱,要增加编制。然后,狠抓两年,形势好转,最后一年,就该庆功授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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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环保部总量司对减排目标,做过如此解读:虽然二氧化硫排放减少10%,但NOX(氮氧化物)、PM(空气颗粒物)、VOCs(挥发性有机质)、O3(臭氧)等污染物并未纳入总量减排范畴,“所以仅仅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不一定能使大气环境质量完全改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许多省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验证辖区总量下降的佐证,这里要强调一下减排量与环境质量的关系。”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曾“澄清”过两者关系: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我国的环境问题目前是复合型、压缩型,国际上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即使两个10%减排目标完成,也不能就说环境质量得到多大程度改善,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他说。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此外,10%的目标,对于改善环境质量来说,也是过低。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下称总量司)副司长黄小赠告诉记者,以2000多万吨的基数,得削减约50%才能跟环境质量挂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这相当于你年薪20万,再给涨10万,你就是千万富翁了吗?”黄小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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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或10%的减排比例又是如何确定的?黄小赠向记者解释,这并非基于环境质量的改善,而是各地减排潜力。在将10%的指标层层分解下去时,亦是考虑各区域的排放基数、强度、削减能力,使得目标对各地来说,既有难度,努力踮起脚尖来又能“摸得到”。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以“十二五”COD削减目标为例,对山东省要求最严苛,削减12%,但对于青海,则允许其增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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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样行政命令式的目标分解,是否具有科学性?则要分析总量控制的两大要素——基数和削减比例。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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