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软性条件较为不足
2.1.3.1 市场化结构改革尚未到位
借鉴欧美国家经验,天然气交易中心的构建几乎都伴随着合同模式、定价方式的转型。现阶段,我国开始了市场化进程,但仍未到位: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方 面,我国于2013年6月开始采用“市场净回值法”计算天然气价格,初步实现了从政府管制下的“成本加成法”到与可替代能源(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挂钩的定价机制的转变,并将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
但不足之处在于门站价格调整频率为每年一次, 无法快速有效地反映市场波动和供需变化,同时未将 天然气在发电领域真正的竞争产品-煤炭的价格考虑进去,天然气价格改革仍未到位;合同模式方面, SPEX推出LNG现货竞买,但成交量比较有限。市场化改革还需要在顺应我国天然气市场现有格局和发展阶段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和推进。
2.1.3.2 法律监管体系还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尚未出台相关天然气法律,市场监管权力也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门和机构之间,并未形成独立的天然气监管机构,需要学习借鉴欧美国家的发展经验。
美国联邦政府于1938年出台了第一部天然气法规《天然气法案》,随后出台了《天然气政策法 (1978)》《436号法令(1985)》《放开天然气井口价法案 (1989)》《636号法令(1992)》等,逐步推进了天然气市场的发展;美国联邦电力委员会FPC(1938)和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1978)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确 保了市场规范有序。
英国于1982年颁布的《石油与天然气企业法案》迈出了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之后天然气市场的发展无一不是在《天然气法案(1986)》《90:10条例(1990)》《天然气法案(1995)》《管网准则(1996)》等法律法规和天然气供应办公室(Ofgas, 1986)、英国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办公室( Ofgem, 2000)等机构的监 管下向前推进。可以说,天然气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全都伴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及其对市场的规范,这是天然气市场发展的软性条件要求。
2.2 外部国家竞争力
在明确了我国的内在优劣势之后,再放眼亚太地区争建交易中心的主要国家(新加坡、日本和马来西亚),对各国相对优劣势进行比较。根据下述的7项条 件,对亚太四国进行打分(如表所示),分值共分四个等级:
+++表示竞争优势明显;
+表示具有一定优势;
-表示具有一定劣势;
---表示存在明显劣势。
分别以8、 6、4、2分来表示,通过权重( Delphi法确定) 计算并绘制气泡图(如图所示),气泡图横坐标表示硬性条件符合程度,纵坐标表示软性条件符合程度,气泡大小表征内在要求满足程度,气泡越大越符合天然气市场构建的内在要求,后发优势越明显。
2.2.1 新加坡软性条件突出,中长期竞争力受限
新加坡的软性条件优势突出,自由开放的市场化结构良好, 2001年出台的《天然气法》明确了输配和销售分离,规定新加坡能源市场监管局(EMA)负责监 管、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MTI)负责能源定价, 2008年颁布的《燃气管网准则》进一步明确了燃气管网第三方准入的具体管理框架;新加坡硬性方面基础设施建 设不足。
仅有一根跨国天然气管道(从马来西亚进口管道气)和一个LNG接收站(裕廊岛LNG接收终端), LNG接收站2014年扩建后依然仅有900×104t的容 量(折合125.1×108m3),略高于其国内市场规模(100×108m3),用于天然气贸易的能力有限;新加坡内在要求方面劣势明显,市场规模小且产量、需求量、气化能力、储气能力等方面均弱于中国和日本,中长期竞争力受到较大限制。
2.2.2 日本仅定位于建设LNG期货市场
现阶段,日本政府提出计划于2014年推出LNG期货交易,运用期货市场交易形成LNG长期虚拟价格。
日本仅定位于金融期货市场有利于其扬长避短:优势主要集中在天然气进口量大,为全球最大的LNG买家,且自福岛事件后LNG进口量继续大幅提升,与JCC挂钩的LNG定价机制让日本在亚太地区天然气定价中占据主动地位,金融市场发展成熟使其拥有良好的大宗商品交易所;不足之处在于天然气需求量几乎全部依靠进口,缺乏自产气使其无法对冲国际天然气价格波动,对外议价能力缺乏,同时垄断的电力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将阻碍新进入者,改革进程缓慢。
2.2.3 我国后发优势突出
尽管新加坡在软性条件方面略胜一筹,但我国也拥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以下3个方面:
①供给方面,新加坡和日本的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100%,而我国拥有国产气、进口管道气和进口LNG等多元化气源;
②储气能力方面,根据 WoodMackenzieGlobalGas数据库的资料,当前日本储气能力最强(2013年为216×108m3),而2015年我国就将超过日本达到 480×108m3,增长潜力巨大;
③LNG接收站和管道建设等方面,我国也远远超过亚太地区的其他国家。
充沛的天然气供给、现货期货交易平台、LNG接收站、国际国内管网等是构建天然气交易中心的重要内在要求和硬性条件,将在中长期给我国带来强劲的后发优势, 还必将随着市场结构、监管体系等软性环境的改善而进一步展现出惊人的爆发力。
3、构建我国天然气交易中心的战略选择与实施路径
必要性是交易中心构建的内因,外部紧迫性则是外因,内外因素都在推动着我国将构建天然气交易中心提上议事日程。我国具备天然气供给充沛、现货期货市场已起步、上海区位优势突显等优势,但也存在市场化改革尚未到位和法律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的短板。笔者运用SWOT分析框架总结我国构建天然气交易中心的优势、劣势、机会和挑战(如表4所示),从而提出SO(利用机会、发挥优势)、WO(利用机会、规避劣势)、ST(发挥优势、减小威胁)、WT(规避劣势、减小威胁) 4条发展战略。
静态的战略选项需要结合动态的天然气市场演进过程。总结欧美国家发展经验,天然气交易市场的发展伴随着市场结构、合同模式、定价方式和监管机构的 演进。一般来说,随着市场化结构的演进,定价方式将从政府管制(成本加成法)过渡到与油价挂钩(净回值法),再逐步过渡到与气价挂钩;合同模式将以“长期合同—短期合同—现货交易—期货交易”为发展过程(某些过程也可能几种合同模式共存);管理机构转变过程体现为“政府—监管机构—竞争主导”。
我国天然气交易中心的构建也将伴随市场化过程,不同阶段需要完成不同的市场化改革任务。笔者将4条发展战略与市场结构的阶段化演进过程相结合,归纳提出了我国构建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实施路径,如图所示。
3.1 依托供给格局,逐步推进天然气交易中心构建
交易中心的构建需要依托供给格局和天然气交易的地域特征,从上海入手搭建现货和期货市场,然后在天然气富集区多点开花,遵循“做大现货交易—启动期 货交易—加强地区联动—筹划国家级交易中心”的实施路径:
①以2010年上海首推天然气现货竞买交易为窗口,以季节性调峰为切入点,推进现货交易市场发展,该过程将贯穿于整个市场化发展进程中;
②以2013年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揭牌成立为契机,推进期货交易
试点,协同发展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随着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合同模式将逐步向现货和期货合同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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