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除了财政补贴外,还有哪些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的激励措施?其中哪些效果比较好?
陈柳钦:财政补贴政策是最为常见的经济激励措施,形式多样。除了财政补贴之外,主要还有以下激励措施:一是,目标引导。制定发展战略或发展路线图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成功经验。许多发达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思路是:国家制定一定阶段的可再生能源的具体发展目标和计划,在发展目标框架之下,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并通过市场经济的手段鼓励各界投资和利用可再生能源。二是,价格激励。在不考虑常规能源的环境成本情况下,目前大多数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成本高于常规能源产品的成本,因此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价格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三是,税收激励。税收激励是指在宏观税负既定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减少或增加某些经济活动或某些纳税人的税负,来达到调控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可再生能源税收激励也就是在纳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税负调整形成的利益激励机制,调整或引导纳税人关于可再生能源的行为选择。税收激励政策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对可再生能源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关税、减免形成固定资产税、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税)等;另一类是对非可再生能源实施强制性税收政策如
碳税政策等。四是,政府采购。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初期,应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把技术经济性较好、节能效益显著的可再生能源应用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建立政府推动下的市场需求,消除市场障碍,拉动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资需求。五是,信贷扶持。低息或贴息贷款等金融政策可以减轻企业还本期利息的负担,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但政府需要筹集一定的资金以支持贴息或减息,贷款数量越大贴息量越大,需要筹集的资金也越多。因此资金供应状况是影响这一政策持续进行的关键性因素。
问:欧盟表示将采取市场措施来取代可再生能源补贴,将采取哪些市场措施?
陈柳钦:近年来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成本已经大幅下降,欧盟范围内对可再生能源普遍实施补贴的制度”造成了市场的乱象,增加了消费者的支出”。欧盟拟定这一新规定是为了结束造成市场乱象及高电价的不恰当”非法”补贴。未来,欧盟国家将更多地采取价格政策、竞争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科研和产业化共同促进、出口鼓励等等市场措施来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
问:欧盟取消可再生能源补贴遭到一些环保组织的批评,他们担心这将延迟欧洲迈向
清洁能源的脚步,他们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吗?
陈柳钦: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新规,逐步取消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家补贴,以确保”更具成本效益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这更倾向于让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以试图降低电价,增强可再生能源产业本身的竞争力。这符合可再生能源新兴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多年来,欧盟国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可再生能源运行管理体系,实现了竞争、透明的市场机制,不但为可再生能源参与能源市场竞争的能源补贴政策、配额制和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实施提供了
平台,也为跨区域输送和消纳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使可再生能源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优化利用,大幅度提升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担心欧洲迈向清洁能源的脚步会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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