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目标的可行性:国际比较的启示
中国的节能减排目标是否能够实现?为回答这个问题,以中国2015年和2020年的能源强度目标和其他国家在人均GDP水平相当的发展阶段上的实际能源强度进行比较,分析中国的节能目标是否具有可行性。
按2005年的PPP计算,中国2015年和2020年的发展水平大约将相当于德国、法国和日本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到后期的情形。这三个国家在和中国2015年接近的发展阶段上,能源强度介于162—175公斤标油/千元GDP;在和中国2020年接近的发展阶段上,能源强度介于175—190公斤标油/千元GDP。
中国2015年和2020年的自主减排目标对应的能源强度水平分别为220公斤标油/千元GDP和200公斤标油/千元GDP,这意味着中国完成设定的自主减排目标是有潜力的。
如果按照国际元计算则会得到不同结论。按该口径衡量,中国2015年和2020年的发展水平将相当于德国、法国和日本上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情形。这三个国家在和中国2015年接近的发展阶段上,能源强度介于247—350公斤标油/千元GDP;在和中国2020年接近的发展阶段上,能源强度介于187—287公斤标油/千元GDP。中国2015年和2020年的自主减排目标对应的能源强度水平分别为187公斤标油/千元GDP和170公斤标油/千元GDP。不难看出,按照该口径衡量,中国完成设定的自主减排目标难度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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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两种GDP衡量口径得到的结论相差悬殊,主要原因在于两种口径本身存在差别。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数按照2005年 PPP衡量的 GDP与按国际元衡量的GDP之间,存在系统性差异。对于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和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而言,后者与前者的比值明显小于1;而对于中国和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该比值则大于1。
为了避免GDP衡量口径带来的问题,下面换一个角度考察中国节能目标的可行性,即考察在与中国今后十年相近的发展阶段上(用国际元衡量),其他发达国家和其自身相比的能源强度的降低幅度。通过比较发现在类似发展阶段上,日本、德国、法国和英国的能源强度降低幅度相差悬殊,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首先,按照预测,中国人均GDP倍增所用的时间在10年左右,但是在相近发展阶段上其他国家人均GDP倍增所用的时间介于26—33年之间。其次,有些国家在这个收入倍增期间,能源强度曾经经历过一个先提高后降低的过程。总体而言,从日本、德国和英国的经验看,在与中国今后十年类似的发展阶段上,中国能源强度降低的目标是有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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