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文章来源: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017-03-07 18:40

五、创新低碳发展模式,推动区域绿色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一)分类控制市州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综合考虑各市州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战略定位、生态环保和清洁能源发展等因素,“十三五”期间,嘉峪关、白银、金昌3市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17.5%,兰州、平凉、张掖、武威、庆阳、酒泉、天水7市分别下降17%,定西、陇南、临夏3市州分别下降16%,甘南州下降14%。(各市州政府负责)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二)推动部分地区率先达峰。科学测算我省碳排放峰值目标,明确达峰路线图,争取在2030年与全国同步达峰并努力尽早达峰。支持兰州市在2025年前实现碳排放率先达峰。鼓励我省“中国达峰先锋城市联盟”城市和低碳试点城市加大减排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力争提前完成达峰目标。在兰州、金昌等部分市州探索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州政府负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三)多领域多层次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启动开展敦煌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大力实施水泥、钢铁、有色、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替代工程。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总量控制为重点,争取2—3个城市列入国家级低碳城市试点。以产城融合低碳发展为重点,争取1—2个城(镇)列入国家低碳城(镇),1—2个园区列入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争取创建1—3个国家低碳示范社区。以投资政策引导、强化金融支持为重点,积极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试点,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做好各类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政府负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四)拓展低碳扶贫发展模式。突出绿色发展理念,紧盯主体功能定位,将低碳发展目标任务融入全省精准扶贫大局,因地制宜加快发展低碳特色产业,探索形成适合不同地区的差异化低碳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发展光伏农业。建立“低碳扶贫”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对口扶贫市州和企业与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等方面的结对帮扶活动。结合实施世界银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积极探索贫困地区低碳化产业发展模式。鼓励开发贫困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碳减排项目,推动贫困地区碳减排项目进入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牧厅、有关市州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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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一)完善碳市场建设政策管理。根据国家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管理办法、管理细则,加快制定出台我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监督管理细则等,逐步完善全省碳市场建设制度。按照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将有关工作责任落实到市州人民政府,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专项资金,建立工作队伍,完善工作体系。根据国家制定的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制定出台全省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航空8个工业行业中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认真落实控排企业碳排放配额管控制度,强化非控排企业的碳排放监测与管控。按照国家制定的汽车生产企业基于新能源汽车生产责任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办法,做好我省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委、各市州政府负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启动运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全省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工作。积极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国家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认真落实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和抵消机制、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启动和运行提供有力支撑。实施好《甘肃省落实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甘政办发〔2016〕91号),争取与全国同步启动运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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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碳市场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国家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个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体系,建设全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送系统。整合多方资源培养壮大碳排放权交易专业技术支撑队伍,提高支撑队伍水平。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构建专业咨询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培训。加快推进金昌市等省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相关国际、国内合作。持续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重大问题跟踪研究。(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科技厅、有关市州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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