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行业企业的排污权许可证申请时限有要求吗?
对于2017-2019年已完成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中未申领或登记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即清理整顿工作完成时限);对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除33个行业以外的91个行业所有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许可证核发或登记。33个清理整顿行业及91个行业见http:///xxgk2018/xxgk/xxgk06/202001/t20200122_760850.html网址附件。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设施的排污单位应在产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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