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所属、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污单位是否需要分开领证?
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所属、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污单位应当以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分别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有核发权的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有行业类别和通用工序,实际上很多行业里都涉及通用工序,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一是列明按照通用工序进行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应根据通用工序的管理类别申请排污许可;二是主行业有明确行业划分的,按主行业的管理类别申请排污许可;三是通用工序重点管理只与环境要素相关。例如某家水果和坚果加工企业(名录规定按照通用工序确定管理类别),企业涉及通用工序锅炉和污水处理站,因锅炉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污水处理站未纳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一企一证”原则,该企业需申领一张许可证,其中锅炉按重点管理,污水处理站按简化管理或补充登记。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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