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排污单位有多个行业,部分行业为重点管理,部分行业为简化管理、登记管理,该如何发证?
如排污单位有多个行业,部分行业为重点管理,部分行业为简化管理、登记管理,该如何发证?如何提自行监测等管理要求呢?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五条规定“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如果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业,其中某一个行业是重点管理,那么该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各行业部分自行监测等管理要求按照各自行业的技术规范进行申报即可。
对于既要发证又要登记的排污单位,只需申请一张许可证,并在申请表中填写补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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