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关于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排污登记告知书
弥渡辖区内排污企业、个体工商户: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简称“排污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是每个排污单位必须持有的“环境身份证”。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部署,全国要在今年内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为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排污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其中,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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