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管理的重点更多地放在前置性审批环节,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与管理则相对较弱,存在“重审批、轻监督”的现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社会性监管不够。现行的政府能源管理侧重于投资、价格、生产规模等经济性管理,对于环境、安全、质量、资源保护等外部性问题的监管相对较弱,客观造成了重生产轻消费、重供应轻节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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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管理职能的转变,表现为管理的重点从供应侧转向需求侧,即改变以往偏重于能源资源开采、能源加工生产等能源供应侧管理的局面,逐步转向能源资源开发、能源节约、能源效率、能源技术等需求侧的管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在前置审批环节,管理重点是着眼于外部性的准入管理和环保、能效等准入标准,强调政策的导向性、公开性和透明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在监管方式上,由以往的经济性监管为主、社会性监管为辅的旧监管模式,转向以社会性监管为主、经济性监管为辅的新监管模式。并完善价格监管。加强社会性监管,监管重心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能源供应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等。加强市场秩序的监管,监管重心是反垄断,促进有效竞争,对可能影响市场结构的重大购并案件进行审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