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三方调处规则》
在履约纠纷解决方面,EPC《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虽然大胆提出了独立第三方调处功能前置于司法救济措施之前,但尚无符合自身特点的裁处机制和裁处程序,如寻求传统的司法诉讼或仲裁,往往由于程序烦坷、周期漫长,难以适应EPC的运营模式,一点小的纠葛如不能得到有效遏阻,势必会导致满盘皆输、前功尽弃的“双输”局面,为此,本所结合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汲取调解仲裁中的优秀做法,并结合EPC的具体特点,研拟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三方调处规则》,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三方工作可以依托的准则。我们称其为《炜衡规则》。《炜衡规则》将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主要内容有:
1).拟定组建由
专家、专业律师、能评技师等成员组成第三方调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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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项目中出现的纠纷进行受理和调解;
3).拟定调解协议及其履行;
4).制定调处程序的除斥期间;
5).确定调处意见书在三方中的契约效力。
此外,独立第三方工作中基本的法律文件还包括:
4、《第三方工作立项报告书》
5、《授权委托书》
6、《项目履约征询函》
7、《履约敦促函》
8、《风险警示函》
9、《履约建议函》
10、《调处意见书》等。
寄望以上十个文件能为EPC工作展现一个全新而又专业的局面,充分发挥和展示出独立第三方的工作效能。同时,我们希望这些文件能在EPC工作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得以逐步普及和完善,为了“文责自负”,我们统称以上文件体系为《EPC炜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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